在交通信號燈中,都需要對紅綠燈進行配時,從而為城市道路交叉口(或交通網(wǎng)絡)提供安全可靠和有效的交通流。但是,交通信號燈的配時卻并不那么簡單的,它的需要遵循一定的配時規(guī)范及設置原則。而上次已經(jīng)為大家介紹了交通信號燈配時規(guī)范,那么這次就來介紹一下交通信號燈配時設置原則。
交通信號燈
交通信號燈配時設置原則,如下:
最短綠燈時間:
交通信號燈的每個相位都必須運行在一個安全時間內,一般情況下,交通燈信號控制需要在控制器上設置每個相位的最短綠燈時間。
最大綠燈時間:
最大綠燈時間是一個相位能持續(xù)綠燈的最長時間。每一個相位的最大綠燈時間必須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來確定,或應用滿足交通部門要求的計算信號配時軟件的結果。
相位跳越時間:
對于具有地面感應檢測條件的控制器,一般情況下,某個相位如果在一個時間段內沒有檢測到車輛時,這個正在執(zhí)行的相位能夠提前結束,跳越到下一個相位。這種控制叫低流量下的相位跳越。執(zhí)行這種相位跳越的最大時間,稱為相位跳越變換時間。在一般情況下,交通信號燈相位跳越變換時間短,則交叉口的控制水平和效率較高。然而較短的變換時間對卡車通過不利,因為卡車清空時間長度較大。
車輛清空時間:
車輛清空時間是指在一個相位綠燈時段結束時,黃燈與紅燈時間的總和。在這段時間內,允許駕駛者在綠燈結束的末尾,黃燈執(zhí)行時間段,安全進入和通過交叉口(清空),或者在停車線位置能夠安全的停車。
行人清空時間:
行人清空時間是指行人在步行間隔末尾進入人行橫道直至到達安全地帶或行人庇護地一安全島或道路另一邊的充裕時間。一般情況下,行人清空時間依賴于交叉口是否穿過行人庇護地、中央隔離帶或分流島。
以上所介紹的內容就是交通信號燈配時設置原則。交通信號燈的配時不僅需要正規(guī)交通工程師簽字批準,還需要交通工程師提供需要的所有背景數(shù)據(jù)和計算方法來進行準確配時,這樣,才能進一步提高交通信號設施的設置和服務水平,為廣大市民營造安全、有序、暢通的交通環(huán)境。